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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

公 告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




为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打造全国环评审批“一盘棋”格局,生态环境部建成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从2023年11月15日起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非涉密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2个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将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方式


非涉密一般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申报,实行全程网办。涉密项目保留线下审批方式。
陕西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

申报步骤


(一)注册登录。建设单位访问陕西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按钮,在线登录/注册法人账号。

注意事项:

1.生态环境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均为法人事项,务必登录/注册法人账号在线办理。2.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填报的皆须登录建设单位账号。(二)选定事项。建设单位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页面找到需办理的事项,或者在搜索框搜索“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等关键词,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需办理的事项,再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跳转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企业端。(三)内容填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参考《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附件1),如有疑问可查阅《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附件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建设单位,须如实、完整填报。(四)提交申报。选择建设项目对应的有环评审批权限的环评行政审批部门提交资料要件。

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查询


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可实时查询办理状态。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并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附件2: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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